乔治.华盛顿(1732——1799)享有美国国父之称。1789年,在美国立国后的第一次大选中他以全票当选为美国总统,之后,又于1793——1797年连任,但他拒绝蝉联第三次,这就形成了美国总统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的惯例。
华盛顿早熟,16岁时,他本可以过悠闲舒适的生活,可是,他却选择了艰苦。他主动要求参加勘探队,到弗吉尼亚的大河谷去进行勘探。白天,他和探险队员们顶着烈日,在河谷、土坡、丛林里穿行测量;晚上,只能在荒野里燃起篝火,裹着爬满臭虫的破毯子露宿。有时整天冒雨在泥泞的道路上行进;有时睡得正香,帐篷却被大风刮翻了。
艰苦的生活锻炼了他,19岁华盛顿就当上了少校级的副官长。他潜心地阅读军事著作,虚心学习武器的使用和战术的运筹。
一次,在抗英法的战斗中,刚开始,华盛顿的军队处于劣势,伤亡很大。他的军衣被打穿四个洞,两匹马也先后被杀,他所在省份经济匮乏,军官开不出支,可这些他全然不顾,志愿参战,既没有薪饷,还要自己负担一大笔开支。他乐意干这种既破财还可能丧命的苦差事。最后他的队伍终于打败了敌人,而他本人也赢得人们的爱戴,使他在后来能被推举为抗英独立战争的总司令,成为改变美国历史的第一个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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