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先帝昔年征战四方,帐下有十二快刀卫,每逢攻城掠地,必冲锋在三军之前,夺关斩将,无往不利,骁勇异常。这十二人,有六名‘银丝刀’,六名‘金丝刀’。‘银丝刀’长三尺三寸,刀柄刀鞘以银丝包裹,刀身中空,内灌水银,非臂力过人不可用。‘金丝刀’长三尺七寸,刀柄刀鞘以金丝包裹,刀刃厚不过半寸,薄如蝉翼,非心思机敏不可用。‘银丝刀’取力,‘金丝刀’取利。
“说来这十二人虽勇,只是跟随先帝十几年,大多殒于阵前,到如今,能留下姓名者不过一二,早都已封侯拜将。听闻快刀卫爱刀如爱己,刀在人在,刀亡人亡……壮士手中所握的,便是那‘银丝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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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后一句话说出,那汉子猛然起身,“噌”的一声利响,长刀出鞘,我喉前一凉,那刀已然架了过来。
“你到底是何人?”那人眼露寒星,喝问一声。
我低头,又倒一杯酒。他的刀刃轻轻往外让了让,我知道他不想伤我。
“我是千毒先生的僮子,承蒙各位抬举,叫我一声‘先生’。今日主人不在,我替主人略尽地主之谊。壮士若真要杀我,就不怕六日后也变成这干氓山里的一具枯骨么?!”
我反问一句,那汉子略一迟疑,长刀回鞘。
“你来这千氓山是为了求生,我说得明白,只要说实话,便可解去尸毒,既有生路,又何必求死呢?”
汉子看着我,眼中依然藏着戒备之意,杀气却消减了许多。
“能活着,终归是好的。”我淡淡劝了一句,汉子颓然一笑,饮了杯酒。
“先生说得不错,能活着,总归是好的。”
“我姓李,晓峰。此刀确为‘银丝刀’,早些年我在先帝帐下,乃十二快刀卫之一。”他话语苍凉,低声说着往事。王三财和矮个儿之人的眼中同时露出震惊神色。
天下安定虽然已经二十年有余,先帝征战四方的故事却依然流传四方,十二快刀卫的名头实在太大,早已被坊间的说书人传为神将。
“二十年前,三万虎骑入青州,攻伐采石城。我征战七年,只为太平之后能封侯拜将、光宗耀祖。可采石城一战,却打没了我的念想。我被城中雷火军的霹雳弹炸没了左臂,若不是同袍将我抬下战阵,只怕早已变为枯骨。当年曾有言,先帝为军中之魂,十二快刀卫乃军中之刃,更是军中的脸面。我是残疾之人,再也当不得大任,被先帝在快刀卫中除了名。先帝念我多年杀伐之功,要我留在军中做一名普通的士卒。我心灰意冷,脱了军籍,留在了采石城里。
“我没有别的本事,只会杀人,过日子却真是难为我了。我流落街头,被安乐坊的老板贾六爷所救,他看我勇猛过人,虽然缺了一臂,好在还有三分的本事,便让我在安乐坊里做了一名保镖。”
“安乐坊?”我轻声失笑,“十二快刀卫在采石城的大赌场里当保镖?有意思,当真有意思。”
一将功成万骨枯,古来战阵之事大多豪情,更大多悲情。英雄末路,虎落平阳,哪朝哪代都不缺这样的故事。
李晓峰摇头,也是苦涩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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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壮士却又如何染上的尸毒?”
客厅里的气氛一时间很是苦闷,我问了一句,引开话头。
“这事说来实在是离奇。”李晓峰摸摸脸上的黑斑,面容多了三分疑惑,“几日前,安乐坊里来了个年轻人,那人一身白衣,神采飞扬。这人自踏入赌场的那一刻,我便注意起来。瞧他的言谈举止,实在不像寻常的赌徒。果然,他以三个铜板做注,仅仅两个时辰便赢下了百两黄金。贾六爷请出镇场的老千与他赌斗,非但没赢,反而被他又赢去二百两黄金。三个时辰,未输一把。
“赌场的规矩便是这样,场内赢不回来,那便场下抢回来。那白衣人志得意满,提着金子出了赌场,贾六爷吩咐我跟着他。我明白贾六爷的意思,找了个生僻之处,偷偷做了他。
“那白衣人当真奇怪,临死前不但丝毫没有恐惧之色,还叮嘱我下刀要轻一些,莫溅上了血,惹了霉头。我是在战阵上偷得性命的人,刀下亡魂无数,哪儿会在意这些?
“当下我一刀杀了他,下手猛了些,脸上还真溅了几点血。采石城毕竟是有法度的地方,我偷偷将那人的尸体背出城去,埋在城外的乱坟岗内,将金子拿回赌坊。这本是小事一件,谁知道几日后,我的脸上便长出了黑斑,中了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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