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仙这个称号好像是李白的专利,所以老辈儿的人喝了酒就敢说有李白的感觉,随便一个酒楼都敢叫“太白楼”。还有很多李白喝酒的小故事,让人称赞喝酒的境 界。比如泾川豪士汪伦,久慕李白大名,非常希望有机会一睹这位大诗人的风采。他听说李白将要到安徽来游玩,就修书一封,邀请李白赴泾川游历。其中写道: “先生喜欢旅游吗?这里有十里桃花的美景;先生喜欢喝酒吗?这里有万家酒店供您痛饮。”李白读后,高高兴兴地来到了泾川,却根本没有看到什么十里桃花和万 家酒店。汪伦告诉他:“花是潭水名,并无桃花;万家是一位店主的姓,并无万家酒店。”李白听了哈哈大笑,尽欢而散。其实喝酒能达到仙人级别的有的是,杜甫 写的那个《酒中八仙歌》里面八个人都可以叫酒仙。就连诗人杜甫自己,不但是“诗圣”,也是个“酒圣”,他嗜酒的程度并不亚于李白。
杜甫嗜酒,是从青少年时期开始的。据他自己说:“往昔十四五,出游翰墨场……性豪业嗜酒,嫉恶怀刚肠……饮酣视八极,俗物多茫茫。”十四五岁的杜甫已 经是位酒豪了。到了壮年时期,杜甫同李白交往,二人在一起有景同赏,有酒同醉,亲如兄弟。“醉眠秋共被,携手同日行。”杜甫在长安任左拾遗,仍然和往常一 样纵酒作乐。“朝回日日典青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当时的杜甫已到了要典当衣服来换酒喝的地步了,每次都要喝得“尽 醉”。没有衣服只好赊债,而且处处都有酒债。看来杜甫并没有指望活到七十岁,只要拼命喝酒就好了。
杜甫穷困潦倒的时候,仍然嗜酒如命。“街头酒价常苦贵,方外酒徒稀醉眠。径须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数茎白发那抛得?百罚深杯亦不辞!…… 此身饮罢无归处,独立苍茫自咏诗。”这位白发老人嗜酒的雄心不减当年,即使用大杯受罚百次也在所不辞,喝醉了无处归身,只管自己独立在苍茫之中放声诵诗。 后来杜甫一次醉后骑马,不料马失前蹄,将诗圣摔下马来。诗人卧床养伤,许多朋友前来慰问,更加够朋友的是,他们都是带着酒肉来的,宾主便开怀畅饮。“酒肉 如山又一时,初筵哀丝动豪竹。共指西日不相贷,喧呼且覆怀中禄。”酒肉如山,又有琵琶和羌笛的合奏,宾主们欢呼痛饮,不管太阳是否西坠,诗人也完全忘记了 伤痛。
进入暮年的杜甫,嗜酒的欲望愈强。“酒酣耳热忘白头,感君意气无所惜。”杜甫靠贵人和朋友的接济,还要拼命痛饮。直到他喝了过多的酒,衰弱的身体实在 承受不了,就在一个晚上与世长辞了。郭沫若在《李白与杜甫》一书中统计杜甫现存诗文1400首,写饮酒的300首,占总数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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