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龙袍(局部)
因“龙袍”是帝王专用的服装,他人不得擅越,于是“龙袍加身”一语,指的是新登皇位,可以凌驾于万民之上了。
京剧中有《打龙袍》一出,说的是包公到陈州放粮,遇到宋仁宗生母李后,回京后,借元宵佳节观灯之际,特设一戏借以讽喻皇上的不孝。仁宗大怒,欲斩包公,经老太监陈琳说破当年狸猫换太子之事,方恍然大悟,立即迎接李后回朝。李后令包公替她责打仁宗,包公不便以臣打君,乃以仁宗的龙袍代之。
几千年来,龙一直被中国人视为伟大、智慧、力量、神秘的象征。而历代皇帝为了表示自己的特殊地位,从来就以“真龙天子”自称。从周代初期开始,皇帝所穿的袍服上往往饰以龙纹,这种袍服俗称为龙袍。而除皇帝之外,任何人不得在衣服上饰以龙纹,违反则被认为有谋反篡位之心,必处以极刑。在明、清时,皇子、亲王、郡王有时则可在衣服上施用龙纹。
龙袍以明黄色为主,故又称黄袍;也可以用金黄、杏黄和其他各色,上绣龙纹。面料多为缎子,也有用纱、罗、绢等织物的。《明史·舆服志》载:皇帝常服,永乐三年定:冠以乌纱,折角向上,其后名翼善冠;袍用黄色,盘领窄袖,前后及两肩各织金盘龙一,带用玉,靴以皮为之。
清代皇帝的龙袍,在礼服中属吉服系列,“圆领口,右衽,马蹄箭袖,衣色用明黄色,领和袖等几处用石青、片金织物缘边。在龙袍的不同部位共饰有九条龙和十二章纹,间以五色云纹。龙纹在袍服上的具体位置为:领的前后部位饰有正龙各一条,左右及交襟处饰行龙各一条,两袖端饰正龙各一条。……龙袍所用衣料,随着季节的变化有所不同,一般常用的材料有棉、绸、纱和皮裘等”(赵联赏《服饰史话》)。更奇巧的是这九条龙,“但从正面或背面看,则只见五条,合‘九五之尊’ 的帝王称号”(陈诏《龙袍》)。在龙袍的下端有波浪型的曲线,浪上又立有山石宝物,称之为“八宝立水”。据《苏州织造局志》载,一匹“三润色正面五爪大龙满装袍”,要花人工二百三十天才能织成。明、清两朝,龙袍的生产,由织造局监制,并由亲信大臣出任此职。民间织坊是严禁染指的,违者工匠处斩,家口发配充军,穿龙袍的人更是严惩不贷。
但是,历朝历代,想谋夺皇位的人毕竟存在,他们往往暗地里备下做龙袍的料子或干脆做好龙袍收藏,以候来日之用。明嘉靖年间,抄没大奸臣严嵩家产,其中就有 “大红妆花五爪云龙过肩缎二匹”(《天水冰山录》)。而在小说《金瓶梅》中,权臣蔡京寿诞,西门庆送了许多珍贵礼物,其中竟有“龙袍 一套”(第五十五回)。
在写湘西剿匪斗争的纪实小说《擒魔记》中,有土匪头子私下请老裁缝缝制龙袍,龙袍缝好后,又将老裁缝残忍杀害的情节。随着解放军的军号响彻云天,令人可笑的“皇帝梦”自然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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