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是一个现代名词,它一般是指出版机构付给作者的报酬。我国古代虽无稿酬之名,却有“稿酬”之实,并且有一个很风雅的专称,叫做润笔。
据明清之际的顾炎武《日知录》考证,东汉蔡邕以文学、书法冠绝当时,尤擅长制作碑文题记,上门求索者甚众,“非利其润笔,不至为此”。南宋学者洪迈《容斋随笔》中说:“作文受谢,自晋、宋这里是指南朝的刘宋政权有之,至唐始盛。”唐朝的韩愈和李邕堪称获润笔之利最丰的两个人。韩是古文大家,李是书法圣子,当时上至帝王,下至权贵,皆以得其碑文为荣耀。817年唐宪宗擒淮西节度使吴元济,特命韩愈撰《平淮西碑》以纪其盛,赏赐“绢五百匹”。李邕给权贵制作碑文常常更是得钱无数,杜甫《八哀诗》称其“干谒满其门,碑版照四裔。丰屋珊瑚钩,麒麟织成罽”。
古人对待稿酬的态度也是迥然不同,有的重人格意气,以鬻文受酬为耻。如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他的《修香山寺记》一文中,就详细记载了他在反复谢绝为其老友元稹作墓志的报酬不成后,遂将其捐献用于修葺香山寺之事:元家给他的“舆马、绫帛、银鞍、玉带之物,价当六七十万”,他全部捐给了香山寺,并称“凡此利益功德,应归微之元稹的字”。堪称君子之交的典范。有的则见利忘义,甚至惟利是图,如清代学者赵翼的《陔余丛考》,记载了唐文宗时,都城长安的文人为争着书写权贵人家的墓志,竟至有“喧竞争致,不由丧家者”。宋人撰写的《侯鲭录》中更记载了一个叫马逢的文人,为了使自己书写墓志铭的生意兴隆,竟然天天盼着人家死人,这样的人格当然就更是等而下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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