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美国总统大选是十一月四日星期二举行的。美国为何不像许多其他民主国家,在星期六或星期日举行选举,而要安排在星期二呢?
不要说你不知,绝大部分美国人也不知道原因。
其实,在十九世纪中叶之前,美国总统大选是各州自行决定投票日期的。直到一八四五年,美国国会认为有全国统一于同一天举行选举的必要,于是立法订定大选日期,并于一九四八年正式实施。
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为什么选在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呢?这一日子的确定,完全是基于经济和宗教因素的考量,与政治无关。
十九世纪美国还是农业社会,一切以农民作息为优先考量。春天农民忙着播种,夏天忙着灌溉除草,秋天忙着收割,冬天下雪不利出门。因此十一月初,农作物收割完毕,雨季已过,雪季未来,被认为是举行选举最恰当的时间。
但究竟那一天却颇费思量。
国会议员在考虑选举日期时,首先排除的是星期日。因为星期日民众要上教堂。
而由于当时的交通工具是马车,乡下居民坐马车长途跋涉到城里投票,往返通常要花两天时间,因此星期六和星期一也被排除,因为如果星期六选举,民众可能无法在星期日赶来回上教堂。如果星期一选举,又因星期日上教堂,而无法在星期一抵达城里投票。
星期三是许多城镇每周固定的市集日,民众忙于参加市集,不适合举行选举。
星期四则因为前一天是市集,跟民众星期日必须上教堂一样,无法于第二天赶到城里投票。
星期五是一周的最后一个工作天,也不适合举行选举。
因此,一个星期中,就只剩下星期二最适合举行全国性选举。
为什么要像绕口令似的,规定大选必须在“十一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举行,而不干脆规定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呢?理由也是基于宗教因素。
因为十一月一日是万圣节,是农业社会的重要宗教节庆,不适合举行选举。为了避免十一月一日刚好是星期二,因此就规定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完全排除于十一月一日举行选举的可能性。
但是现在已是二十一世纪,从前必须在星期二举行选举的理由早已不复存在,为什么到今天美国还维持星期二投票的传统呢?这大概与美国人的保守心态有关,总觉得祖先留下来的传统,如非滞碍难行,能保留的就尽量保留。
其实,不只美国大选继续在星期二举行,民主和共和两党的党内提名初选,重要选举也多安排在星期二,因此才会有所有的“超级星期二”和“迷你星期二”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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