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时,日军士兵在白刃战前,会先把子弹退掉,然后拼刺刀。这一怪异的战术,是日军步兵操典的规定,然而,它决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也不全是捍卫武士道的尊严,而是日本军队根据实战需要制定的规则。
日军士兵在白刃战前退出子弹,是指双方开始班以上规模近距离格斗时,而不是只要一准备冲锋的时候就退掉子弹。当时,各国军队都一样,在冲锋的时候不但不能退出子弹,而且整个过程中要全力射击、尽量压制对方火力。
战争是残酷的,日军对这一点的认识和其他国家军队并无区别。事实上,太平洋战争中,无论在塞班还是在冲绳,日军发动步兵冲击的时候,都是一边射击一边前进,并且把轻机枪手放在一线、以增强压制火力。
这倒不用担心误伤自己人,二战中,散兵线即便以所谓“密集队形”发动攻击,其队形也远比冷兵器时代松散,士兵前后重叠的概率不高。
根据日军自己的统计,在刃战开始以后,保留步枪子弹造成的损失比收获更大,明令白刃战开始后子弹退膛,正是依据这个判断。究其原因,我想主要有以下两个:
第一,受日军使用的步兵轻武器性能限制。
日军的制式轻武器,最典型的就是三八式步枪,它继承了其前辈村田式步枪的特点,那就是弹丸初速高,瞄准基线长,枪身长。这样的特点使三八式步枪射程远,打得准,也适合白刃战,不但日军喜欢用,中国军队缴获后也喜欢用,战前还从日本进口过一批。但是它也有缺点。因为弹丸初速高,质量好,因此命中之后往往易于贯通,创口光滑,一打两个眼,对周边组织破坏不大,在杀伤力上不如中国的中正式步枪。白刃战中,这个缺点更为突出。
因为白刃战中双方人员往往互相重叠,使用三八式步枪,贯通后经常杀伤自己人,而且,由于贯通后弹丸速度降低,二次击中后,弹丸会翻滚、变形,造成的创伤更为严重,而被贯通伤的对手未必当场失去战斗力,仍然能够反击。在二战中国战场,因为装备和训练的优势,日军人员损失与中国军队相比,达到1:4甚至1:6的水平,而且日军处于人员劣势,因此,使用三八式步枪在肉搏战中开枪射击,因为误伤造成己方大量减员,显然是赔本的事情。
第二,基于日军对白刃战的战术认识。
白刃战中,日军标准的刺杀准备姿势,为一手握前护木,一手握枪托前段弯曲部,枪托稍下垂在支撑腿侧面,半斜向面对对手、刺刀尖略与眉平。这样,枪从斜上方到斜下方,正好护住颈、胸、腹等要害,而刺刀一拨就可以突刺。问题是,如果你摆一下这个姿势,就会发现,原来这样一比划,枪口根本就不是朝向对方,而是朝向斜上方的天空。因此,格斗起来,射击的机会很难比突刺的机会更多。
而且,如果作射击准备,手指必须放在扳机上,这就造成了两个严重问题:一,只要双方武器一相交磕碰,就会走火;-二,手指不能全力握枪,影响了持枪姿态,拼杀中使不上全力。另外,三八式步枪太长,转动枪口瞄准对方的力距也长,如果对方不是出现在正前方,转动枪口的时间太长,可能枪口还未到位,自己已经被刺倒。
可见,白刃战中能够有效射击的机会很少,保留枪膛中的子弹,取胜的机会微乎其微,反而影响了肉搏动作的质量。这才是日军在白刃战前子弹退膛的真正原因。
无独有偶,发现在白刃战中射击得不偿失的并不是日军一家,中国军队也发现了这一问题。中国军队没有白刃战必须退掉子弹的条令,但是西北军部队广泛在白刃战中使用砍刀,实际上也是主动放弃了射击的战术,因为不可能一手挥大刀,一手拿一支步枪射击。
当然,这也是因为西北军出身的邵队刀法独到,是当时惟一在白刃战中,可以占到日军上风的中国部队。其他部队,包括八路军,刺杀技术与训练在二战前期都远不如日军,因此即便容易误伤自己人,也要保留格斗中开枪的战术,以达到“几条命换他一条命也够本”的目的。这里面,中国军队的枪支质量较差,弹丸初速低,击中后,弹丸往往留在对方体内,也是一个原因,
顺便说一下,西北军的刀法源自军阀混战时期的李景林部,独成一家,专破日式白刃战拼刺术。具体的刀法其实只一招,出刀的时候,刀身下垂刀口朝自己,一刀撩起来,刀背磕开步枪,同时刀锋向前画孤、正好砍人家脑袋。其威力在于,挥刀的同时拨开对方武器,因为和劈砍是一个动作,对手来不及回防就中招了。日本人怕大刀队,并不是一般的宣传,而是确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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