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169人,候补中央委员112人,各地方和中央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定了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体系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果断地决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
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全会提出了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的要求,制订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各地讨论试行。全会讨论和原则同意1979—1980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安排,建议修改后提交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全会指出,经济管理体制存在权力过于集中的严重缺点,必须加以改革。应坚决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全会还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
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体系的组织路线,认真讨论了“文革”中发生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和历史遗留下来的某些问题,决定撤销中央发出的有关“反击右倾翻案风”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纠正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所作的错误结论,为“61人叛徒集团”平反。
全会增选陈云为中共中央副主席,增选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会考虑到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党的生活的实际变化和目前党的工作的迫切需要,决定采取临时措施,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为中央委员,将来提请党的十二大予以追认。全会还选举产生了以陈云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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