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十八年(一六六一年)正月,顺治帝病死。三子玄烨(清圣祖)即帝位,改明年年号为康熙。议政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人辅政。顺治帝死后,由皇太后(孝庄后)颁布遗诏,对顺治帝的政绩做了全面的否定。这个所谓“遗诏”袭用顺治帝的名义,实际上显然出于皇太后和辅政大臣的意旨。它胪列顺治帝在位十八年的十四条罪状,第一条即是“不能仰法太祖太宗谟烈”,“且渐习汉俗,于淳朴旧制,日有更张。”其他各条的主要内容有:对满洲宗室诸王贝勒等“晋接既疏,恩惠复鲜;”对满洲诸臣,不能信任,委任汉官,以致满臣无心用事;任用宦官,设立十三衙门;对皇太后子道不终,对董鄂妃丧礼过从优厚,以及朝政不能听言纳谏,宫中未能节省,经营殿宇靡费甚多等等。这个所谓“遗诏”,是皇太后和守旧的满洲贵族对顺治帝、多尔衮采用汉族封建制统治制度的一个猛烈的抨击。它的实质,是公开宣布排斥汉官汉俗,恢复清太祖、太宗时的旧制。康熙皇帝即位后,鳌拜等辅政大臣,在太皇太后支持下,极力贯彻这个方针,清朝的统治向着满洲旧制的道路逆转。
(一)四大臣辅政
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大臣,都不是满族宗室亲王。他们受命辅政,佐皇帝执掌国政,这在清太祖、太宗的旧制中也是没有过的。辅政大臣索尼,赫舍里氏,满洲正黄旗。苏克萨哈,纳喇氏,满洲正白旗。遏必隆,钮祜禄氏,鳌拜,瓜尔佳氏,两人俱隶满洲镶黄旗。上三旗的四大臣在顺治帝亲政后,已相继擢任议政大臣,或兼领侍卫内大臣(统率侍卫亲军,翊卫扈从),控制了议政王大臣会议。顺治帝死后,索尼等向满洲诸王贝勒说:“今主上遗诏,命我四人辅佐冲主。从来国家政务,惟宗室协理。索尼等皆异姓臣子,何能综理。今宜与诸王贝勒等共任之。”诸王回答说:“诏旨甚明,谁敢干预。四大臣其勿让。”顺治帝死后,四大臣由控制议政会议进而掌握了朝政。
四大臣中,索尼年最长,位最尊。一六六五年(康熙四年),索尼孙女被立为皇后,索尼一家成为显赫的贵戚。鳌拜恃有战功,结党擅权,遏必隆依附鳌拜。苏克萨哈原为多尔衮旧属,在政治上无一定的主张,且与索尼、鳌拜不和。索尼与鳌拜成为主要的决策者。自顺治十八年(一六六一年)至康熙六年(一六六七年)辅政时期,四大臣在仰法太祖、太宗的名义下,恢复了若干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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