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社会,科举制度是士子们步入仕途的阶梯,所以其考试、阅卷都非常严格。清代学子考状元,要经乡试、会试,最后进行殿试,殿试毕,由八名阅卷大臣(俗称读卷官)开始阅卷。
阅卷在殿试后第二天进行。是日,监试大臣和阅卷官集聚在文华殿。阅卷官坐位前面是一条长案,收管官把卷箱取来开封,将试卷先取出一捆打开,按照阅卷官的官职,一卷一卷地分送到阅卷官面前。分完一捆再分一捆,直至分完。
每位阅卷官收完试卷后,即开始阅卷。每看完一份,便在试卷上写下自己的姓氏(不写名字),同时标上优劣符号。待把自己分到的试卷阅毕,再阅评他人看过的试卷。这样,逐一轮流传看,每位阅卷官都能看到每名考生的试卷,均写出优劣评语。这种阅卷方法,旧时称为“转桌”。
评定试卷的优劣,不用文字表述,而是用不同的符号标示。殿试判卷规定,标志符号分为五符,即“圆”、“尖”、“点”、“直”、“叉”,分别画作符号“○”、“△”、“·”、“|”、“×”。每位阅卷官在评阅同一份试卷时,会产生不同的评价,一般这种差别不能太大,如果发现同一份试卷各位阅卷官的评价悬殊太大,就得另派大臣查阅试卷,以防“各存成见,有上下其手之弊”,查实后要受处分。有了这种制约,就造成在同一份试卷上如果第一位阅卷官画的是“○”,以后再阅的人绝不能用“·”(可用相邻的“△”;即所谓“圈不见点,尖不见直”)。
八位阅卷官“转桌”毕,最后是总核,由首席阅卷官专司其事,其他阅卷官可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是,前三名(即一甲)的试卷必须是八个“圈”,稍逊者为二甲。如果试卷中“圈”、“尖”、“点”间杂,即为三甲;有“直”的便排三甲之后了。
阅卷时间,必须在两天之内完成。待评定检核完毕,将前10名晋呈皇帝钦定名次,前三名为一甲(即状元、榜眼、探花),后七名为二甲。皇帝评定发下后,再把其余的试卷依照名次列出,交由填榜官正式写榜。榜用黄纸裱成里面两层,称为“金榜”(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金榜题名”),有“大金榜”和“小金榜”两份。由中书4人写“大金榜”,4人写“小金榜”。写毕,“小金榜”由奉事处呈进宫中保存;“大金榜”由内阁大学士捧到乾清门,加盖“皇帝之宝”,待到宣读典礼时公布。嗣后,用红线张挂在太和门,悬挂三日后,再交与内阁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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